2019年5月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》(發(fā)改能源〔2019〕807號),給出各省的“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”和“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”兩個配額。詳見《配額制正式出臺!》
各省2019年,配額的完成情況如何?
圖1:全國各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
圖2:全國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
各省2019年,配額的完成情況如何?
圖1:全國各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

圖2:全國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