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1日,杭州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印發(fā)《杭州市電化學儲能電站防火設計導則》(試行)。文件明確:電池預制艙宜將電池預制艙門設為泄壓口。儲能電池室、電池預制艙因建筑結構造成有爆炸危險性氣體排出的死角處,應設置導流設施。
每個電池預制艙布置分區(qū)內儲能系統額定能量不應超過50MWh;每個布置分區(qū)內電池預制艙之間的防火間距非步入式的長邊和短邊端均不應小于3m;步入式的步入邊端不應小于4m,非步入邊端不應小于3m。
原文如下:
杭州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(fā)《杭州市電化學儲能電站防火設計導則》(試行)的通知
各區(qū)、縣(市)住建局、西湖景區(qū)管委會風景園林局,各有關單位:
為適應能源領域發(fā)展,做好電化學儲能電站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,確保電化學儲能安全、有序、健康發(fā)展,我委會同浙江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了《杭州市電化學儲能電站防火設計導則》(試行),現予以印發(fā),本通知自發(fā)文日起施行,請各地結合實際貫徹執(zhí)行。
若有不明事宜,請聯系市建委消防管理處袁佳睿,聯系電話:85254223。
杭州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
2025年4月3日